入會須知
本會實行單位會員、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制。
單位會員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、注冊、登記,從事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華僑華人、港澳人士投資企業;
團體會員是指在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省會以上城市和華僑華人、港澳人士投資企業相對集中地區成立的僑商組織;
個人會員是指華僑華人、港澳人士在境內投資且不擔任企業法人的人士。
會員條件
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,應具備的條件和需履行的義務如下:
(一)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的政策、法律、法規;企業有相當的規模并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;
(二)有加入本會的意愿,承認并遵守本會的章程,執行本會通過的各項決議和規定;
(三)熱心支持、積極參與本會的工作和各項活動,愿意承擔本會委托的工作;
(四)按規定繳納會費;
(五)提供本會工作所需的有關情況和資料;
(六)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和聲譽。
入會程序
加入本會的程序是:
(一)經副省級以上城市的僑務辦公室推薦或本會兩位以上理事的舉薦;
(二)填寫、提交本會統一印制的入會申請登記表;
(三)提交在國家有關部門依法登記、注冊文件的復印件;
(四)由本會常設辦事機構根據理事會授權,依照本會章程對入會申請進行審查;
(五)經審查合格后,發給會員證。
會員權利
會員的權利:
(一)有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和表決權;
(二)享受本會提供的各項服務;
(三)參加本會組織的有關活動;
(四)要求本會為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給予幫助;
(五)對本會的工作進行監督,提出意見和建議;
(六)有退會的自由。
退會
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秘書處,并交回會員證書。
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本會可終止其會員資格,收回會員證書,并在本會會訊上公布。會員資格依程序終止后,不退還該會員此前所交各項費用:
(一)單位會員、團體會員失去法人資格者;
(二)超過一年未繳納會費以及長期無故不出席本會活動的。
會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經常務理事會通過,可予以除名,收回會員證,并在本會會訊上公布:
(一)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;
(二)觸犯中國刑法并已被定罪的。